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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邻水县一位七旬老人王某因为赡养纠纷将两个亲生儿子告上法庭, 5月12日,邻水县人民法院柑子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王某早年与丈夫育有两个儿子,甘某辉、甘某兵,然而,王某在20多岁时,丈夫却不幸因病去世,那时的两个儿子一个四岁一个只有几个月,为了能够尽心的照顾两个孩子,王某一直没有再嫁,含辛茹苦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如今王某已经74岁了,仍然是单身一人,晚年生活却得不到保障。期间,她表示大儿子甘某辉一直赡养着自己,只是小儿子听信其妻子的蛊惑,常常借故拒绝赡养原告。为此,一气之下才将两个儿子一并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公平判决。
庭审中对于母亲的说法,两个儿子意见相左,大儿子甘某辉表示自己并没有忘记母亲的养育之恩,母亲提出的赡养诉求,他无条件同意。相比大儿子的爽快回答,小儿子就显得愤愤不平,他说到现在这种局面完全是因为母亲偏心造成的后果,一直以来,母亲就偏心哥哥,对自己不管不顾,没有尽到一个当母亲的责任,所以他不同意母亲的诉求。
法庭上 双方言辞激烈,互不相让,邻水县人民法院柑子法庭认为老年的父母对成年子女的帮扶是其自愿行为,不是其义务,而赡养老人则是子女无条件的义务,根据两被告的实际情况,柑子法庭当庭作出判决,判决被告甘某辉、甘某兵每月给付原告王某200元,直至死亡;被告甘某兵另行支付原告1000元生活费;原告王某的医疗费、丧葬费有二被告各承担一半。